為適應第三代植入式“人工心臟”醫療技術發展,切實滿足終末期心衰患者治療需求,5月30日,海南省醫療保障局聯合海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《關于新增“心室輔助裝置植入費”等3項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通知(試行)》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,新增“人工心臟”技術相關醫療服務價格項目,并制定項目價格標準。
根據《通知》,新增“心室輔助裝置植入費”“心室輔助裝置取出費”和“心臟植入式裝置適配費”3項醫療服務價格項目,并制定政府最高指導價,公立醫療機構不得上浮、下浮不限!锻ㄖ纷2025年6月9日執行。
“人工心臟”又稱“植入式心室輔助裝置”,指以機械力的形式直接替代心臟泵血功能的機械泵裝置!靶氖逸o助裝置植入費”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構成,不包括植入式心室輔助裝置獲取價格。醫療機構在患者知情同意、自愿選擇的前提下,按植入式心室輔助裝置實際采購價格“零差率”收費,不得額外收取其他非診療相關的技術性服務費用。手術過程中的具體操作步驟,術前術后指導、手術方案設計等已在手術價格項目的定價中體現,不另行立項及收費。
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,按照新規定的醫保支付類型和現行醫保待遇政策執行,納入我省城鄉居民、城鎮從業人員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年度累計最高支付額度,醫療機構實際收費價格低于統籌基金最高支付標準的,統籌基金以實際收費價格為準按規定支付。(馬珂)
編輯:索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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